2)145.击毙人质_白领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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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是不太敢了,但是除了穿着一身狗皮,和土匪也没什么印象,要说战斗力吧,又不如城管。

  在他这个城市里,曾经发生过两起案子,无论过去多久,都是老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。

  这个城市毗邻长江,本来就有个很著名的长江大桥,近年来,是为了号称的方便民众通行也好,是为了某些狗日的“长”们个人敛财也好,陆陆续续地又新建了好几座大桥,其中一个案子就发生在这个桥上。

  案子的起因,是有几名歹徒挟持了一个从外地开来的长途客车,先不说这歹徒的智商低到什么程度,单说警察,先是里三层外三层地团团包围了,然后就持续喊话,长期不行动,而歹徒的手里只有一把匕首。

  然后就是公安特警英勇出击,在狙击手瞄准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之后,毅然开枪。

  这一枪打得非常精准,一枪就擦伤了歹徒的颈部!!!

  说起来到底是长期训练过的狙击手,枪法极其神奇,寻常人即使受过军事训练,也只能一枪击倒一个敌人,而狙击手就是不一样。

  他的这一枪,不但擦伤了歹徒的颈部,而且还非常准确地穿透了人质的脸颊!!!

  当然了,人质获救之后的新闻里,真相并不是警方主动公开的,而是记者像挤牙膏一样慢慢挤出来的,知道真相之后的民众舆论大哗。

  所以大家都觉得,以后警察在面对劫持人质的疑犯喊话时应该这么喊:里面的歹徒听着,你们的人质已经被我们击毙了,立刻放下武器出来投降。

  另一件事,则要说到凸显全国警方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的“爆头哥”案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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